离岸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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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6号首城国际11-1601
价格:面议
经营模式:
联系人:甄昂宝
产品简介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法区的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不再征收任何税款。而且几乎所有的离岸法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而"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法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 离岸业务是律师、银行、会计师和信托等专业执业者对同离岸金融中心相关的跨国、跨境法律,投资,贸易和银行服务的习惯所称,其特点是行为主体在某些条件下改变了应适用的法律,以达到适合其自身运作的最有利目的。离岸业务离不开离岸地。 离岸地是业界对离岸中心的惯称,其特点是以特别法对公司、信托、私人基金、投资、税收、银行、财产和侵权进行规范。 离岸地也被认为离岸中心或离岸司法管辖地, 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和马绍尔群岛、伯利兹、巴哈马、迪拜、等等 有些离岸中心也是离岸金融中心,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离岸地不一定是金融中心或国际金融中心。国际金融中心是指在高度自由化和国际化金融管理体制和优惠的税收制度下,以自由兑换货币为工具,由非居民参与进行的资金融通的国家和地区。分为内外混合型,以伦敦和香港为代表;内外分离型,以纽约、东京和新加坡为代表;避税港型,以巴哈马、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为代表。 离岸金融中心不但具备国际金融中心的条件,即国际化金融管理体制、高度经济自由化、非居民参与的资金融通,还需要在商业信息保密、商业组织登记和管理、国际协定和国际义务履行方面有特别立法并且完全免除税赋。 离岸业务与离岸公司紧密相连。 在大部分离岸公司法管辖地,法律禁止在当地注册的公司与当地具居民交易或称在岸交易或拥有不动产。 公司因此离岸交易,这种离岸交易的收入源泉为公司注册地之外,所以几乎所有的离岸司法管辖地实行属地主义税收政策,对于源于境外的收入免税。具体讲,对离岸公司免征直接税,即个人和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继承税和财产赠予税和印花税等,这些国家和地区一般不与第三国和地区签署避税双重征税协议,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巴拿马、贝利兹和开曼等;香港和英国不是离岸中心,因为他们仍然征收所得税和其他税赋,同时他们与第三国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离岸公司的优势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