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6/EC电池环保认证检测
供应商:深圳市集四海科技有限公司[查看公司详情]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华晟达大厦406
价格:面议
经营模式:
联系人:苏小姐
产品简介
2006/66/EC指令范 围 1. 本指令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电池和蓄电池,不论其形状、体积、重量、材料组成和使用范 围。指令并不与2000/53/EC指令和2002/96/EC指令冲突。 2. 指令不适用于以下用途电池和蓄电池: (a) 保护成员国潜在安全利益、军队、采矿和战争物资,排除那些不是专用于军事目的 产品的设备。 (b) 设计用于发射到太空的设备。 2006/66/EC指令禁止 1. 为不偏离2000/53/EC指令,成员国应在市场上禁止下列电池销售: (a) 所有含汞质量百分数超过0.0005%的电池或蓄电池,不论其是否已固定到设备 上。 (b) 含镉质量百分数超过0.002%的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包括已安装到设备上的。 2. 在以上禁止条例1(a)中不包括汞含量质量分数不超过2%的钮扣电池。 3. 在以上禁止条例1(b)中不包括专用于以下用途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 (a) 紧急及警报系统,包括紧急照明灯; (b) 医疗设备; (c) 无线动力工具。 4. 委员会应对条例中3(c)免除项展开调查并于2010年9月26日之前向欧洲议会和理事 会提交报告,如果合适,于报告中提出禁止含镉电池和蓄电池相关建议和观点。